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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_名例第五

作者:[清]刘逢禄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二十七年:公子友如陈,葬原仲。注:称字者,葬从主人。

定十四年:天王使石尚来归脤。传:天子之士也。注:天子上士以名氏通。

文元年:天子使叔服来会葬。注:不称王子者,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,而专贵亲亲,故尤其在位子弟,讥其早任以权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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