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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外交家之李鸿章(下)

作者:梁启超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第十二条 此约奉两国御笔批准后,各将条约照行。除旅顺口、大连湾及胶州诸款外,全行晓谕各地方官遵照。将来换约,应在何处,再行酌议。自画押之日起以六个月为期。

是役也,德国之横逆无道,人人共见。虽然,中国外交官,固有不得辞其咎者。夫始而无所倚赖于人,则亦已耳,既有倚赖,则固不得不酬之。能一切不酬则亦已矣,既酬甲酬乙,则丙亦宜有以酬之。三国还辽,而惟德向隅,安有不激其愤而速其变者?不特此也,《中俄密约》中声明将胶州湾借与俄人,是俄人所得权利,不徒在东三省而直侵入山东也。方今列国竞争优胜劣败之时,他国能无妒之?是德国所以出此横逆无道之举者,亦中国有以逼之使然也。岁十月,曹州教案起,德教士被害者二人。德人闻报,即日以兵船闯进胶州湾,拔华帜,树德帜,总兵章高元掳焉。警报达总署,与德使开议。德使海靖惟威吓恐喝,所有哀乞婉商者,一切拒绝。欲乞援于他国,无一仗义责言,为我讼直者。迁延至两月有余,乃将所要挟六事,忍气吞声,一一允许,即将胶澳附近方百里之地,租与德国九十九年、山东全省铁路矿务,归德国承办等事,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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