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> 历史> 督抚天下 > 第一百二十八章 浙江巡抚

第一百二十八章 浙江巡抚

作者:米洛店长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巡抚一职始设于明代,最初是明成祖派遣京中官员,以巡行安抚为名,督察各布政使司官员政事。但进入明代成化、弘治年间,原本的明代地方体制权职分散,行政效率低下,于是明廷再次派出京官,以“巡抚”之名总览地方要事,久而久之,巡抚一职也就渐渐在地方上固定了下来。只是明代巡抚一般仍是被视为京官,而且巡抚之地与布政使司(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省)也不尽相同,甚至不少巡抚所辖之地也不算大,终明一代,巡抚权力终是有限。明代常设巡抚有二十四个,远多于清代。(按明代漕运总督兼任凤阳等处巡抚,这里也将其视为巡抚。)

小技巧:按 Ctrl+D 快速保存当前章节页面至浏览器收藏夹;按 回车[Enter]键 返回章节目录,按 ←键 回到上一章,按 →键 进入下一章。